物业营业执照办理分公司吗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9:10:27

需要,分公司需要营业执照。

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的申请,并在登记后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尽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仍然可以以其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公司的分公司是本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本公司是首先设立的、统管公司各个机构的总机构,分公司受本公司的管辖,本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

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公司投资而组成的受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拥有一整套的公司组织和机构。

持有子公司股份并居于控制地位的公司称为母公司。

母公司组成子公司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投资设立新的公司,二是通过收购股份控制已有的公司。

在法律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也就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它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独立存在,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的各项手续。

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

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注册资本,也无需验资。

分公司的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等费用是由总公司划拨的。

分公司也有银行帐户的,总公司将预算打入分公司银行帐户,由分公司直接支付相应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分公司需注册登记。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设立分公司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在异地设立物业分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

资-质-街回答成立异地物业分公司所需资料和条件 成立分支机构不需要重新办资质,可以使用总公司的,但如果是成立新物业公司就需要 异地注册分公司,不仅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还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名称核定:

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联系电话;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经营范围;

工商登记注册: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统计证。

社保账户等。 流程的确非常麻烦,还有个办法就是异地注册办事处(对经营上有点影响),但简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经委办理就可以。

物业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在非注册地,但在同一市内,承接的物业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分支机构手续?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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