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药营业执照什么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9:36:57

注册医药公司的流程步骤:第一步: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前期的筹备主要有员工的筹备,包括职业药师,验收员,保管员等等;另外还有硬件设备的筹备,比如听诊器等必要的医疗设备,准备这些都是需要花钱花时间的。

第二步: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

医药范围属于前置审批的,所以在取得药品许可证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目前我国没有医药局,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两个部门具有审批权:首先向省级药监局申请,申请批准通过后会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步: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下来《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后才可以凭许可证到工商局申请医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申请又包括了很多的步骤,主要有如下内容:申请、受理、审批、发执照。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注册医药公司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股东等身份证明,医药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者上岗证,经营范围,医药公司章程,医药公司注册资本等。

提交以上资料,经过工商局审核后,便可获得医药公司营业执照。

第四步:GSP认证。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个月内向省级药监局申请GSP,也就是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

药监局在收到谁申请后一般会在三个月组织GSP的现场认证。

只有取得GSP认证证书后,并且在没有出现重大药品质量事故,企业就可以在五年内一直办下去。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管理。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对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在其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将取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报送原发证、批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原发证、批准的部门依法作出是否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怎么办理医院的营业执照

先到卫生局办理执业许可,再办营业执照等。

具体流程:

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起好企业名称

到工商局注册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名称通过后,填写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委托书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人事任职证明

公司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干张

到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到工商局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提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

扩展资料:

按照《办法》,医疗机构申请首次执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成立批准文件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3)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简历、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房地产权证明材料;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明材料的,提交房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近3年的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

(5)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的使用证明材料;

(6)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7)医疗机构拟配备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表;

(8)医疗废物处理协议;

(9)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承诺书。除此之外,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按照规定须办理国家或者广东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设置许可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申请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交药品零售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盲人医疗按摩所的,还应当提交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健康网—国内首张“医生集团”营业执照诞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医疗机构办理执业登记有了新指南

注册医药公司的条件和流程?

注册医药公司的条件是满足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具体办理在下面有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生产项目,提交市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决定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收费免收费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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