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能办营业执照吗
【法律分析】可以,没有年龄限制。
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含《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表。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填写《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外来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还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取字号名称的个体摊商不提交);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十六条 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
60岁以上的人可以注册公司吗可以注册公司。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经依法登记都可以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指的是年满18周岁的人,法律并没有规定年龄上限。
除了最低年龄之外,担任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果当事人正接受刑罚或者担任过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人债务较大的,都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
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就不能做法定代表人了: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文化水平的要求,但是自己的名字必须要会写)2、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整体来看,就是违法的人员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0岁以上能办营业执照吗法律分析: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没有年龄限制。有经营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为个体工商户。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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