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天一港建筑施工许可证
如果建设单位要动工修建房屋的,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需要建设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那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呢? 什么是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办理申请; 2、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提交的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手续; 4、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方法是:1、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资料有: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5、施工合同备案表;6、监理合同备案表;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
施工许可证的作用是:1、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凭证,国家对房屋建筑等一系列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就核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发给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法建筑。
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证件。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接受工程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的一个重要证件。
没有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招标、不得收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活动进行质量监督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筑工程凡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就不允许组织施工,建筑工程质量也就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施工许可证是房屋建筑工地进行施工的凭证,也是房屋建筑质量的保证,施工许可证在房屋建筑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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