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8:40:34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去管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的办理;

准备好名称,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申请表格,核准公司名称。

名称通过后,办理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五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新版执照: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

个体户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包括线下流程和线上流程,具体如下:

线下流程:

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

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

线上流程:

进入到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

进入到界面,点击企业服务;

进入到界面,点击营业执照办理;

进入到界面输入身份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办理。

个体工商户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内资有限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必须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帐户,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无需验资,外资公司注册时,先办理营业执照,待办理外汇登记后,方可开设公司外汇帐户,外国投资者再将注册资本汇入帐户,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公司经营范围中,若涉及到行业审批的,需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办理行业许可证审批。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成立行政中心的,一般去中心办理。

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代办的话,还需要有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5.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

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不得收取费用。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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