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托管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代办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步骤是怎样的?,欢迎关注,点赞,下次精彩内容推荐,业务办理请私信或电话 一、无锡代办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步骤是怎样的? 1、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资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二、代办营业执照须知 办理费用: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钱 所需材料:经营者身份证、场地证明材料、工商号 经营者身份证:身份证就不用说了吧,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注册身份证信息要跟这个经营者的身份证要保持一致,也就是同一个人的 场地证明材料:房产证、租房合同、购房合同,都可以作为证明材料,但是个体户执照的得是网络工作室的形式。(住宅、公寓都可以作为场地,这个限制较小) 工商号:工商号就是“AA县XXX网络工作室”的XXX,这个很有可能会重复,所以为避免重复,注册之前,先想几个商户号备用
托管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主观:一、营业执照办理有哪些流程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有以下流程:(一)首先先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二)然后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这需要5-15个工作日。(三)最后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四)需要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二、营业执照办理手续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4)验资证明。(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2、到银行开户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1)个体***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企业***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托管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分析:个人从事托管业务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由登记机关对材料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准予注册登记,并在十日内发放营业执照给个人。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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