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去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9:16:07

当地所属的工商所。

个体户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办理。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

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政策优惠。

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在哪里办理

1、首先是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几乎只要是个正常的中国人都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即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2、第二就是去所在地的区政府办事大厅申请登记;3、第三就是需要什么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证明。【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去哪里办理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办理,因为个体户要合法经营的话,就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话是无法开店做生意。

在开店之前就需要将营业执照给办好个人申请,工商局会检查,如果没有就会给予处罚。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或《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签署意见;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6、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

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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