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北京哪里办理流程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和证明。申请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申请人委托的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名称预登记申请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未经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批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工商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北京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是,准备以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即可: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申请有哪些规定?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的程序相同。北京也不例外。其实最重要的是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您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营业执照,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寄等方式向工商局提交登记申请。
北京怎么办理营业执照法律主观:对于移动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办理营业执照的详细步骤流程:(1)第一步,核准名称。先去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这需要1-3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2) 第二步,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提交预申请需要5-15个工作日审核,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递交材料之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3)第三步,领取执照。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扩展资料:一、办理营业执照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注意】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