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小食品经营许可证改革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28 03:57:49

条件要求 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许可变更,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经营场所地址名称、仓库地址及名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机关报备。二、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仅申请变更许可) 申请人登录"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食品行政审批系统(申报端)"(http://218.76.24.74:8088)申报许可变更申请(详见"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2准备纸质资料许可变更需准备的纸质申请资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变更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1)变更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供与新的食品经营项目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平面图、流程图及文字说明;经营项目减项的,可不提供。 (2)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培训证明复印件。变更备案需提交资料如下: 1.变更情况说明。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变更相关证件资料。 (1)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的,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提交食品安全培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的,提交新的食品经营设施设备清单。 3许可变更受理 完成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纸质资料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带纸质申请资料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中心二楼办理许可变更受理或变更备案。 4做出许可变更决定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许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制作、发放许可证 申请人收到取证通知后,带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政务中心二楼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7月1号开始取消吗?

是的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而本次改革,将有四大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为在外资外贸、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中介服务等领域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取消审批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审批改为备案

为在贸易流通、教育培训、医疗、食品、金融等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在全国范围内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

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实行告知承诺

制造业、生产服务、生活消费、电信、能源等领域大幅简化准入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对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

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

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

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优化审批服务

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

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

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2022年食品经营许可证取消

今后,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审批后,许可机关一律发放电子证书,不再提供纸质许可证。

据了解,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的深入推进,电子证书的应用和推广步伐不断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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