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代理记账信息公示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3 12:14:13

法律分析:1、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有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包括全体从业人员的约定事项以及投资、股份、分成等等。对于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或者个人合伙,这些必须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

提交申请。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文件、经营场所的证明、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章程或者协议等必须的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财税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

法律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九条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拿到后怎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统公示内蒙古

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拿到后,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在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用户登录,通过联络员登录。

录入注册号、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以及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登陆。

对于首次填录申请人必须办理公示联络员备案,系统予以通过即可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代理记账机构在哪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在财政局公示。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用一定方式。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开,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隐私权、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机关要主动公示。

财政行政执法,应当主动公示的内容:

(一)执法主体。公示财政局及其内设机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责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包括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公示财政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三)执法权限。公示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行政征收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四)执法程序。公示财政行政审批程序、处罚程序。

(五)执法结果。公示行政审批结果、处罚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结果。

(六)执法监督举报。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对财政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违法行为举报。

第四条 财政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财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向社会公示执法的依据和事项:

(一)办理财政审核、审批、备案事项的。

(二)征收基金、收费的。

(三)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

(五)政府采购招投标。

(六)其他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五条 财政执法公示方式。

(一)在本单位的相关载体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

(二)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依法及时送达当事人外,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全文在县政府的门户网站公示。

(三)在本单位的公示栏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方式。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主动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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