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方村建筑施工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26 05:07:33

施工许可证办理方法如下: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一)建筑施工企业已确定,建设资金已落实,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办理;(二)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三)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筑物资料移交单;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准备材料: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一)提交材料: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一页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方法是:1、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资料有: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5、施工合同备案表;6、监理合同备案表;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

施工许可证的作用是:1、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凭证,国家对房屋建筑等一系列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就核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发给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法建筑。

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证件。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接受工程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的一个重要证件。

没有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招标、不得收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活动进行质量监督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筑工程凡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就不允许组织施工,建筑工程质量也就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施工许可证是房屋建筑工地进行施工的凭证,也是房屋建筑质量的保证,施工许可证在房屋建筑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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