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如何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在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注册新用户,并登录系统。
在平台中,注册帐号、个人用户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信息验证成功后完成注。
(前提:部分电子签名人必须通过实名认证,为一定等级用户)。
企业名称申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名称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所、类型,填写字号和行业完毕后点击“名称查重”。
若通过,则可申报。
名称预审通过即可。
申请登记:填写预审通过的企业名称和通知书文号,进入申报界面,在系统录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在工商局官网进行执照注册申请。
用U盾做资料签名提交(有两种情况:1是一次性通过;2是因为注册地址或经营范围或其他原因被驳回。
这样的情况需按照工商部驳回要求去做,再重新做资料从新签名,从新提交资料)。
设立登记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会即时生成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
在手机中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即可。
怎么网上注册营业执照网上注册营业执照需要登陆你们当地工商局网站,按照网页提示填写经办人基本信息,完成用户注册;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资料;等待受理、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怎样在网上注册营业执照1、打开您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2、右上角没有账号的,选择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3、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根据提示在主页面进行选择4、 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审核、决定,登记机关签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存储电子档案,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资料: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不使用名称的不用提交);2、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并按要求填写);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面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查看);5、申请人一寸半身近期相片一张(粘贴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相应位置);6、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或代办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三、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六)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七)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主体类型;(三)经营范围;(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
进入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注意,首次使用必须完成实名登录。
选择企业类型后点击申请公司名称,等待系统后台核准。
公司名称核准成功后,按照步骤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附加信息和多证合一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邮政寄递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办理。
申请营业执照材料如下: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表格;
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审批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其它所需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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