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新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办理,前提得有营业执照才行。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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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食品经营许可证线下在行政审批局办。
需要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30到12点00、下午2点30到5点30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办理。
石家庄现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去哪办,需要什么证件办理部门:石家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条件和程序如下:
事项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立
设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申请条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
办理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食品分区);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先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到辖区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书等文书表格,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现场核查;
核准;
颁发许可证.
办理期限:
凡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且手续完备的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证。(节假日顺延)
时限说明: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进行换证登记。
受理部门:
石家庄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4楼419室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参考资料:http://www.sjz.gov.cn/col/1354693486052/2015/12/21/1450677651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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