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代理记账资质办理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02 18:15:14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是机构的行为,首先必须是合法经营的单位。

所以在办理前,应该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

取得上述条件后,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有场所和人员手续不难,多起几个名字备用。

实体和材料的事先准备。

办理这个许可证,不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有3名以上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公司的协议和章程。

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有公司的协议和章程,包括全体从业人员的约定事项以及投资、股份、分成等等。

对于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或者个人合伙,这些必须的约定是不可避免的。

提交申请。

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文件、经营场所的证明、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章程或者协议等必须的材料,到当地政务服务大厅财税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

一般在20天之内,就有结果。

拿到许可证。

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通过后,在10天之内就可以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

其他手续。

机构经营要注意长远效用和法律效果,成立公司或者法人单位应该是现代企业的途径。

拿到《代理记账许可证》后,再经过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公安印章备案、银行开户等程序,就是一个合法经营的法人了。

法律依据:《代理记账管理》第三条除会计师事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代理记账许可证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代理记账经营许可证?,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配备3名及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也可以聘请一定数量同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兼职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可申请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下面接着为大家介绍办理证书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 二、办理证书需提交如下资料: 1、机构的协议或章程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提供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从业经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在机构专职从业和诚信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证书审批流程: 1、将所需申报资料提交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2、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4、申请人具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流程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资格条件:需要具备从事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条件,即需要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成立会计事务所。

登记备案:成立会计事务所后,需要向所在地的财政、税务、工商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申请许可证:在完成登记备案后,可以向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

审核审批:财政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发放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

领取许可证:领取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后,需要在会计事务所内进行公示,并在财政部门进行备案。

许可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1、申请表: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根据不同类型的许可证选择相应的申请表。

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购房证明等相关证明。

资金证明:提供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或者个人的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

相关执照:根据不同类型的许可证,需要提供相应的行业执照或者资格证书等。

安全环保证明:根据不同类型的许可证,需要提供相应的安全环保证明,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综上所述,在办理许可证申请时,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代理记账管理》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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