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海鲜食品运输许可证
卖海鲜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卖水产品需要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的经营证件,还应该有水产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证明等。
所有市场经营活动,都必须办理相应的证件和手续,不可无证经营,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许可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二)组成形式;(三)经营范围;(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卖海鲜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卖海鲜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卖海鲜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海鲜运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法律分析:海鲜运输需要的手续如下:1、产地检疫证;产地检疫: 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
畜禽运输检疫证;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台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编号、畜禽名称、畜禽数量、运输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输路线、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活动中死亡、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畜禽的处置等情况。
跨省运输畜禽的备案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
车辆卫生消毒证等证件。
海鲜进口需要提供证明手续:1.原产地证书2.生产国卫生证书3.生产商成份列表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5.产品在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
法律依据:《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进口水产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相关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和贸易合同注明的检疫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水产品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对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估情况,制定并公布中国进口水产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或者与拟向中国出口水产品国家或者地区签订检验检疫协定,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和相关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境内出口水产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并定期公布已获准入资质的境外生产企业和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名单。
进口水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执。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水产品进口手续。
进口水产品收货人应当建立水产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
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国家质检总局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上述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派员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行进口水产品预检。
衍生问题:进口水产品检疫不合格怎么办?进口水产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以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
进口水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进口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生产、加工、销售、使用。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应当注明进口水产品的集装箱号、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及唛头等追溯信息。
当事人申请需要出具索赔证明等其他证明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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