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4 22:48:09

法律主观:对于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一般 一、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4 、厨房(包括原料贮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饭店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饭店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度;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2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小型饭店设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设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8 、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9 、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三、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 4、星级饭店(宾馆)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四、承诺时限: 1、受理后,30天内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者批准、不批准的审查决定; 2、批准后10天内到我单位办证窗口注册登记,并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这是上海的,应该差不多吧,反正能带的都带上,省的来回跑

法律客观:《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第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许可受理机构应当在接收涉水产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时,向申请单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产品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规范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报单位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 申请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五)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审批所需的期限。

做酒在河北大名能办生产许可证吗?想在家酿散酒需要办哪些证件,能办

白酒属于国家限制类项目,不允许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像啤酒、红酒以及配制酒等等,国家是允许办理的,在当地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五条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

  (五)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食品加工家庭小作坊需要办理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书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以河北为例,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后,应当组织熟悉业务的监管人员对其生产条件开展现场核查并出具结论。

现场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名,现场核查应当公正公平,并严明工作纪律。现场核查时间和人员应当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被核查单位,现场核查时间不超过一天。

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食品小作坊登记决定书》,并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相关登记信息及时通报小作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发放《不予食品小作坊登记决定书》,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扩展资料: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登记证有效期三年,临时登记证有效期六个月。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部门应当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准予延续的,换发新证书,证书编号不变;不予延续的,书面说明理由并注销登记证。

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及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后十日内,提供相应材料,到原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政府——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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