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1、需要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在该步操作,注册者在咨询后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行政区+商+行业性质+组织形式。
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候名称审批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另外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业务范围涉及到前置批准的,需申请办理有关审核办理手续。
提交所述个体工商户注册申报材料,若材料齐备,合乎现行政策要求,则准许创立,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依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明确的时间到工商管理局缴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三百九十六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个体户办理了营业执照,才可以开展经营活动,_有营业执照的视为无照经营是要被处罚金的,针对第一次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而言申请办理的步骤很有可能不太清楚。今天就以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为例,给朋友们分享下。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一般而言,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要遵循以下操作流程:了解申请登记的标准。目前,个体工商户注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必须是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青年、农村村民和国家新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个体工商户注册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经营能力和业务技能。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登记的流程为: 1、请人持本人身原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2、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3、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 4、除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申请人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 5、由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录入经营范围、资金数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打印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 6、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事先需准备的材料 青岛市北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事先需准备的材料,其中有以下几个要素: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包括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基本情况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未用字号的个体摊商不提交);个体户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外来人员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提交《暂住证》复印件。可以说,只有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才能顺利按照工商局的交件审批程序进行注册。
青岛怎么办理营业执照法律主观:对于移动营业执照怎么办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办理营业执照的详细步骤流程:(1)第一步,核准名称。先去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这需要1-3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2) 第二步,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提交预申请需要5-15个工作日审核,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递交材料之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3)第三步,领取执照。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扩展资料:一、办理营业执照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注意】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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