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办理中药营业执照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9:48:26

开中药店需要的条件及手续如下:一、所需条件:1、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2、前往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3、办理税务登记证。

每个中药店的条件都是不统一的,一般要求有执业医师,以及取得相应的许可。

手续办理:1、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3、到所在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4、必须有至少一名执业药师,需要考试,可以去人事考试中心报名;5、核定申请发票所需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税号、经营地址、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限额等);6、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前往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想开一中药材店需要办什么手续

开一中药材店需要营业执照、中药药剂师证。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

前往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

办理税务登记证。

中药药剂师证获取流程:

中药药剂师证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国家药监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建立试题库、组织命审题工作,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扩展资料:

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中草药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中草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准备好经营者身份证和地址材料;2、前往当地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个体的是去工商所办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办理;3、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在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五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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