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许可证办理时间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2-03 11:09:43

办理部门:石家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条件和程序如下:

事项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立

设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申请条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

办理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食品分区);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先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到辖区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书等文书表格,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现场核查;

核准;

颁发许可证.

办理期限:

凡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且手续完备的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证。(节假日顺延)

时限说明: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进行换证登记。

受理部门:

石家庄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4楼419室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参考资料:http://www.sjz.gov.cn/col/1354693486052/2015/12/21/1450677651743.html

河北熟食店办理哪些证件

详情如下:开熟食店需要办理证件:1、从业人员健康证--疾控中心办理2、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局办理3、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局4、国、地税登记证--税务局卫生许可证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资料:1、从业人员健康证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3、卫生负责人任职文件4、经营场所平面图5、检验检疾报告书(食品拿去检验)6、核名通知书复印件注意事项:卫生局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材料后会到你经营场所查看,查看你的消毒柜、洗手池、排污之类是否合理。

工商营业执照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办理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章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办理地税登记证办理资料:(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证明(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章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个体户税收: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

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熟食店属于食品加工行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需要缴纳国税。

河北小餐饮食品许可证续期需要多长时间

20个工作日内。

窗口受理人员接收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将申请信息发至审查环节。

材料不齐,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更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本机关许可事项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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