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营业执照视频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1:51:43

上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第一步:核准公司名称。

您需要提供5-10个公司名称作为备选,核名完成后,您将得到一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二步:办理工商执照。

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递交至工商,等待办理营业执照。

这一步完成后,您就可以拿到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电子营业执照了(部分区域不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但并不是到这一步就可以了,正常的公司是需要把下面的所有流程都走完的,不然企业会出现异常。

(注:自五证合一后,不再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所有信息都已统一合并到营业执照上)第三步:刻制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即可刻制公司三章。

您将得到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第四部:银行开户。

带着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三章去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用于公司以后缴税走账使用。

第五步:核定税种。

银行开户完毕后,即可到公司所属税务局核定公司税种了。

以上五部完成,才算是完整的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这时候公司就可以正常经营了。

但企业主们必须注意的是,公司注册下来后每个月都需要做账报税,不管您有没有经营,否则会被工商拉入异常。

因此,办理营业执照只是公司经营的开始,记账报税才是您后期更应该关注的地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在上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很多人想要在上海设立公司,毕竟上海是我国的经济贸易中心,非常多的大企业也都在上海。想要在上海注册公司,是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那么办理营业执照都有什么流程呢,今天和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下吧。

在上海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

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材料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不动产登记簿载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确需改变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上海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品牌档氏闭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随申办市民云7.3.8

上海营业执照可以在随申办市民云APP中“个体户营业执照在线办理”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使用随申办市民云办理1、点击界面上方的“个人办戚知事”选项

打开软件,然后点击界面上方的“个人办事”选项。

点击“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项

点击“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项。

点击“个体户营业执照在线办理”选项

点击“个体户营业执照在举祥线办理”选项。

点击“立即办理”

输入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和经营场所地址后,点击“立即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高答消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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