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公司证明
法律主观: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发放给相关准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凭证,营业执照一般不得伪造、涂改以及转让等。营业执照是什么?怎么申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执照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注册资金、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申请步骤:1、名字(字号)核准去工商局现场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线上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进行下一步,失败则需重新核名。这个步骤有些省市可以即时得出结果,有些省市需要1到3个工作日。另外根据公司行政区划的不同,核名地方也不一样,比如以中国冠名的,就需要去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核名,时间也需要半个月。2、资料提交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负责人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需要准备好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总经理聘任决定,监事的委派决定(个体户营业执照不需要这个),财务负责人相关证件资料,有经办人还要准备经办人资料。3、领取执照资料通过以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有些省市可能需要当场面签法人,也有些省市只要经办人证件就好了,具体需要看地区,要求不尽相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怎么写法律主观:营业执照 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 注册商标 、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一个环节,其一般流程为: 1、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核名通过后,正式提起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准备注册资料; 3、前往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得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4、根据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领取营业执照。 《 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证明怎么开开营业执照证明的方式如下:1、确定公司名称,然后去工商部门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通过时间一般为1到3个工作日;2、名称核准通过之后,确认地址信息、经营范围、高管信息和经营范围填好表格在线提交预申请,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递交申请材料,工商部门进行设立登记受理;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要的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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