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食品许可证在哪办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当地卫生局办理。
具体流程是:(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购买食品应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1、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2、注意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3、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4、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5、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6、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7、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8、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9、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10、不购买和食用三无产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去哪个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食品经营许可证去哪个部门办理1、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在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要注意以下几点:(1)新设食品流通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人须为该企业的投资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2)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企业为申请人;(3)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本人为许可的申请人;(4)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3、健康管理人员健康证、培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4、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5、办公室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原件1份。
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2、申请人前往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申请材料,进行现场检查,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4、如检查结果符合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许可证发放;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持证者经营场所、食品标签、广告宣传等进行监管和检查,对于经营者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或者吊销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经营者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5、食品标签、包装、广告等相关材料;6、进货、销售、库存等方面的证明材料;7、其他可能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或者申请表格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对于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以免影响申请结果。
同时,在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于顺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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