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餐饮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营业执照办理 就是在餐厅开业前通过卫生、消防、环评部分检修合格后,到工商局申请,待审批合格后,工商局发放正式 营业执照。
名称预登记 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 身份证 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
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环境评估 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
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
工商局审批 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 第五十四条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 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 公司设立 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 公司变更 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 注销登记 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 诉讼 的权利。
餐饮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主观:我们的生活无非就是衣食住行,而食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关注的,因此开一家好的餐饮店的也越来越多了。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名称预登记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二、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办营业执照是需要费用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如下:(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因此,如果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的话,二十多元就可以搞定。三、营业执照挂失流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理程序是: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再提交申请→补领证照应提交的文件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综上所述,餐饮行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批、通过环境测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还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法律客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餐饮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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