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饮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流程具体如下:1、网上核名,给餐厅取一个尚未被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核名可以直接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现场办理;2、得到核准结果,核准结果会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给出,核名通过会获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准备和提交申请资料;4、领取营业执照,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营业执照。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材料如下:1、租赁合同复印件;2、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3、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纸质版;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版;6、个体经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经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经营者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承租人开具的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福州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申请因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也知道公司注册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但并不是所有人创业都是选择注册公司的,也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个体经营,而在选择进行个体户经营时,越是需要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如果未能办理相关营业执照,那么则不能进行个体经营。
那么福州个体户营业执照如何办理呢?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手续 1、前期准备:身份证原件、1寸彩照、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
草拟3—5个名称和确认经营范围。
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局提交个体户开业申请。
福州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1、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名称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填好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核准。
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代办的话,还需要有一份委托代理人证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较高的单位,当天就可以拿到执照了。
目前有两种登记个体户的方法: 1、直接在工商窗口出营业执照 2、在省工商小程序内登记注册,但是需要经营者本人自己去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就微e管家(小程序)关于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了。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相对公司营业执照来说要简单很多,不过在材料准备上也需要注意,防止因为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导致营业执照申请失败。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流程和需要的东西法律分析:一、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流程:1.网上核名:给餐厅取一个尚未被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核名有两个途径:直接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现场办理。
得到核准结果:核准结果会在你提交相关资料后马上给出,核名通过会获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和提交申请资料
领取营业执照: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营业执照。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所需材料:1.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房产除外)
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
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版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版
个体经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经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父母兄弟子女)、结婚证复印件(夫妻)、经营者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承租人开具的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证明。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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