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办理营业执照中介公司
义乌个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1、义乌市佛堂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2、义乌市苏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苏溪人民路1号3、义乌市上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上溪农贸街8号4、义乌市大陈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大陈镇政府1楼办税大厅5、义乌市义亭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义亭铜溪路11号6、义乌市赤岸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赤岸政府大院辅楼一楼7、义乌市稠城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丹溪路11号8、义乌市福田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福田路288号国际贸易服务中心西侧一楼9、义乌市江东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桥东街63-20号10、义乌市稠江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贝村路930号11、义乌市北苑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北苑路148号12、义乌市后宅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城北路L125号13、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开元北街116号14、义乌市城西街道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国际生产资料市场A4一楼15、义乌市佛堂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佛堂镇朝阳东路91号 16、义乌市苏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苏溪人民路1号 17、义乌市上溪镇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义乌市上溪农贸街8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义乌营业执照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需提交材料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注: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台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义乌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流程法律主观: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为:一、涉及许可证的营业执照先带身份证到工商所预核名称,预核名称后再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许可证,拿到证再回到工商所办理执照。二、不涉及许可证的可以直接去工商所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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