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3:09:17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5、存储电子档案。由于篇幅所限,如需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律师。网上办营业执照注意事项:1、公司名称一般情况下公司名称是由 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组成,比如山西三二一贸易有限公司。山西 是行政区划, 三二一 是字号,贸易 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 是组织形式。当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没有行政区划以及行政区划后置的情况,是需要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的。2、类型公司的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以投入的注册资本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而在公司营业执照的类型一栏,还会细化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且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股东为一个自然人。其他有限公司:股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且控股股东为法人股(也就是由另一个公司入股且控股)。【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和经营单位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山西个体户营业执照网上注册流程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2、注册后,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登记机关存储电子档案。

建议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打开政府服务网,点击所要办理执照的管辖地区。

右上角没有账号的,选择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注意事项:如果办事人是个人选择个人注册,反之选择单位注。

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新开办或者变更企业名称,要先企业名称预先自主登记。

选择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信息下载承诺书,签字,点击提交。

等待网上核验,核验通过,名称核准成功。

返回主页面,点击企业开办菜单,进入下个页面,点击企业开办的办理按钮。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董事、监事、经理等信息、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党建信息。

要勾选是否有董事和监事会信息等等。

预审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如下资料,另带上联络员(委托办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

审核资料完成后,立即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登录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者政务服务网,根据页面指示,点击网站主页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界面的“开办企业一窗通”点击“我要申办”或者“立即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衍生问题:营业执照名称怎么取?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市或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一般应当使用汉字,可以选择字号。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山西网上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1、申请人注册。申请人首次办理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真实、准确的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后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确认,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将自动与数字证书发证机构联网验证个人身份的真实性,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请。申请人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之后,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使用数字证书,对电子申请材料进行电子签名。申请人及相关签字人可以远程或异地完成上述操作。

审核、决定。商事登记机关签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如果材料齐全,应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商事登记机关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免费向商事登记机关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存储电子档案。完成所有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保存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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