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食品卫生许可证哪里办理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1-19 16:44:13

卫生许可证办理途径如下:1、办卫生许可证,要到经营者所在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按照我国食品法的规定进行食品生产的经营者必须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者取得了卫生许可证,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具体规定,一般由各地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来具体规定。

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准备九种材料。

具体如下:1、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卫生管理制度,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到经营管辖的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具体的地址查询方法,可以上相关的官网查询办理的业务的地址。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卫生许可证可适用的行为,包括一切食物的生产、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

卫生许可证的使用主体,包括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其中也包括职工食堂、食品商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卫生许可证到哪里办理

卫生许可证是在当地卫生局办理的。

具体流程是:

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

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扩展资料:

许可证发放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停止发放卫生许可证,被“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所取代。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管理,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我部制定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卫生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卫生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食品卫生许可证应当前往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

食品卫生许可证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受理窗口递交某某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2、提交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材料;3、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人员审批,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4、作出准予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办理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3、公共场所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6、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8、健康证明复印件;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综上所述,卫生许可证需要根据申报的类别,在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及餐饮店的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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