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营业执照不管是个体还是公司,都是要办理的必要证之一的,要是这个没有了营业执照的话,是不能进行营业的,营业执照每年都是要进行年检的,那么怎样进行年检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4.选择【新用户注册】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5年度】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15年报2014年度2016年报2015年度,2014年注册的公司2015年再做年报即可。至此,年报算是做完了。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以上就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的介绍。营业执照的年检时可以在网络上面进行的,这样也是比较方便的,而且有很多的好处,营业执照必须要经过年检,要不然就不能使用了,也不能再营业。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长春成立公司流程法律分析:1、首先登录吉林红盾网进行网上核名。
名称核准后,登录长春市工商局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携带网上登记通过的纸质材料到现场办理,2个工作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窗通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步骤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网上登记二、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业务类型。
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四、上传文件(PDF格式)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五、检查提交。
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进行预览六、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七、现场交件八、领取执照。
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准备的资料:1、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负责人的证件照;3、店铺的场地证明材料。
如果是自有房产就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如果是租赁的场地就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证件相片一张。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e窗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步骤1.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2.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
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4.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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