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税务办理流程图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6:43:33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2、纳税人应到征收分局(报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纳税户数据采集表》。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户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为纳税户办理资料填写的核查、审核、涉税鉴定等事宜。 3、税务分局对《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经过审查,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的,并且分局局长及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征收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完成《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的录入,纳税户在此过程中完成税收申报及缴纳。

工商营业执照拿到后,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工商营业执照拿到后,办理税务登记如下:1、在拿到营业执照后,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去公安备案的刻章单位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后面步骤中,需用到公章或财务章;2、去银行开立基本户,法人凭营业执照、身份证、法人章等相关资料开立基本账号;3、带上营业执照(副本)去地税分局报税系统的注册码,签订扣税协议;4、将相关资料递交当地国税局。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办了营业执照后税务流程如何办理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流程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 (3)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 (4)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 (5)办理税务登记受理后,主动联系税务管理人员。

税务登记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情形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2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办理停业、歇业;5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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