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网上公司营业执照流程
法律主观: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地方工商部门都开通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既方便又快捷,对于想省时的人来说简直是福音。网上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1、首先办理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2、用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登录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3、填写好相应的申请信息,并核对;4、提交申请;5、下载PDF签名;6、审核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大厅相应办理窗口领取营业执照。7、还需要公司的股东设立公司章程,如果你不会写公司的章程,那么就可以参考网上的,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的网上下载,然后在自行进行修改成自己公司的章程。8、还别忘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到银行开对公账户9、还需要自己去刻章,一般都刻法人章,财务章和公章。二、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首先要准备相关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上就是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以及所需要的资料,如果是个体户办理需要的资料会少很多。当然,网上申办营业执照只是少部分地区可以,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实行网上申办营业执照。但是,我们相信随着网上申办营业执照的便捷,将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也会受到广大用户的喜爱。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申请营业执照网上流程申请营业执照网上流程为:1、用浏览器打开政府服务网,点击所要办理执照的管辖地区。2、右上角没有账号的,选择注册;有账号的直接登录。3、登录成功,系统自动返回主页面,新开办或者变更企业名称,要先企业名称预先自主登记。4、选择企业类型,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信息。5、下载承诺书,签字,点击提交。等待网上核验,核验通过,名称核准成功。6、返回主页面,点击企业开办菜单,进入下个页面,点击企业开办的办理按钮。7、点击设立登记,填写预先核准通知字号和核准通过的企业名称,然后点击下一步。8、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董事、监事、经理等信息、财务负责人、联络员、党建信息。要勾选是否有董事和监事会信息等等。9、在手机端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用身份号码注册账户,打开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按钮,选择企业登记截止日期。10、回到电脑端政务服务网,更新认证状态,通过后点击提交。11、等待预审,预审通过。12、预审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如下资料,另带上联络员(委托办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审核资料完成后,立即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法律主观:网上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陆官网提出申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2、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4、审批通过的当场办结,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制作《营业执照》;5、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也可以在申请时选择邮寄送达。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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