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手机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0:07:49

手机上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1、通过互联网在商事登记机关的门户网站进行用户注册;2、注册后,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在全流程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复制件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登记机关存储电子档案。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除了在手机上申请营业执照,还可以在当地单位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需要1-3个工作日;(2)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需要5-15个工作日;(3)领取执照。

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证件:(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2)如果是租的门面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如果经营场是住宅需要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4)携带申请登记的申请书;(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手机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手机申请营业执照流程 1、在当地的政务服务网找到“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注册新用户,并登录系统。

在平台中,注册帐号、个人用户录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信息验证成功后完成注册 3、企业名称申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名称申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住所、类型,填写字号和行业完毕后点击“名称查重”。

申请登记:填写预审通过的企业名称和通知书文号,进入申报界面,在系统录入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在工商局官网进行执照注册申请。

设立登记程序完成,电子营业执照会即时生成并存储于电子营业执照库。

在手机中装载有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程序的智能移动终端进行领取、下载和使用即可。

手机申请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佛山市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佛山市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注册佛山公司所需流程为:核名-准备佛山公司注册所需资料-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取得执照-开税盖章-申请一般纳税人。

佛山市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即处理过程:1、批准的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名称申请。

结果:核名称通过,如果失败,需要重新验证核名称。

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验证名称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级管理人员信息、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网上预审后,按预约时间到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核准设立登记的通知。

得到一个许可时间:预约日期操作:凭批准成立的登记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复印件。

结果:拿到营业执照。

所需材料办理商业登记须准备以下各方面: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办公证件复印件及身份证;5.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6.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 住所使用证明。

营业执照的登记项目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构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员人数、经营期限。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件应当放置在公司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

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

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发布广告,不得开立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二十二条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相关文章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