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院子建筑施工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0-29 19:45:12

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方法是:1、建设单位携带申请表、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等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在1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在10日内送达申请人。

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资料有: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3、用地批准手续;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5、施工合同备案表;6、监理合同备案表;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9、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10、法人委托书。

施工许可证的作用是:1、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凭证,国家对房屋建筑等一系列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的,就核发施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发给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法建筑。

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屋建筑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证件。

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接受工程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查验的一个重要证件。

没有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招标、不得收费、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活动进行质量监督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建筑工程凡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就不允许组织施工,建筑工程质量也就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施工许可证是房屋建筑工地进行施工的凭证,也是房屋建筑质量的保证,施工许可证在房屋建筑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的步骤是什么?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申请

(一)提交材料:

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标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围应当与规划许可一致;

(2)规划许可确定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施工现场拆迁进度应当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现场应当具备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围档的设置、地下管线的防护或者改移措施、毗邻建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空中架设障碍物的排除情况等应当符合规定;

(4)施工现场供水和排水、供电以及施工道路应当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平整;

(5)无违法开工行为。

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重新申领许可证、变更许可证和遗失补证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

申请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检查标准、岗位职责及权限同新发施工许可证现场踏勘标准。不需进行现场踏勘的,书面写明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和踏勘记录表转初审人员。

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对准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10日内将许可证书送达申请人。

对不予许可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连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完成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来源于百度百科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施工许可证办理是比较麻烦的。

但是,如果你了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你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跟大家介绍一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以及办理流程。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施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符合《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的规定(一)提交材料: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三、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一座房子,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相关法律凭证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有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才受法律保护,从建成房子到人们入住,也少不了装修的过程,装修我们必须要全面保障装修质量,我们可以申请日隆装修保,装修保新升级三大保障:专业监理质检,100%资金托管,快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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