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客运营业执照流程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
除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申请人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
由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录入经营范围、资金数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打印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
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性运输是指面向运输市场,提供运输劳务,收取运费的客货运输。
"非营业性运输"的对称。
专门从事营业性运输的企业,及个体或集体专业运输户,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运输营业执照,遵守政府的有关法令和要求,并按规定向国家缴纳税金。
非专门从事交通运输的部门,利用自有车辆,经过办理临时运输营业手续后,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从事营业性运输,但必须按规定缴纳税金。
非营业性运输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生产、工作、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运输。
"营业性运输"的对称。
一般是非运输企业以自有运输工具从事的自用运输。
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
注: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办理运输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企业章程文本;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办理运输行业营业执照先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还需说明的是,运输行业的营业执照,必须公司名下有运输车辆,否则不予办理的。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审批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
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凡从事个体运输业经营的,须提供相关资料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办理《营业执照》,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经营场所以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为准,无法提交经营场所证明的,可以提交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章程文本;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章程文本;
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申请从事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在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内容包括专用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通讯工具配备、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长、宽、高等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体容积与车辆载质量匹配情况,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配备行驶记录仪或者定位系统情况。若拟投入专用车辆为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六)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七)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申请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
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站)点,并具备相应的服务设施;
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扩展资料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X交运政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资质等级、经营范围、有效期、核发机关、日期”等内容,其中“X”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
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变更记录、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违章记录、年度审验记录和备注。编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起依自然数编号,在自然数前冠国家标准的行政区划编号。
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经营资质为经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客运X级”或“货运X级”填写,“X”为汉字一至五,表示企业资质等级。
待企业资质核定后,凭经营资质等级申请表上的审查审批意见,在年审时填入许可证;“有效期”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三年。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核发机关可按审批权限分别加盖省级或地级、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证件专用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本着谁审批谁发放的原则,按照道路客运、道路货运、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批权限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按最低级填写。
车辆维修和道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资质等级,在有关规定颁布后执行。经营资质(质量信誉)考核记录按照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运输服务分类填写,考核结果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在民族自治地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可以采用汉文和民族文字两种文字印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
车辆运营执照怎么办理车辆运营执照办理方法如下: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4、领取税务登记证;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6、领取营运证。
办理车辆运营执照需要时间如下:1、向本地区运政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三份的资格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材料审核;2、审核通过就可以填写培训申请表,并缴纳相应的培训费用,具体价格要参考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3、在理论和实操都通过后,可以带上有效证件到指定地方领取货运资格证;4、由于交通部门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颁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所以整个过程下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营运证应该要去当地行政大厅办理。
车辆营运证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的合法凭证,如果车辆没有营运证,就是无证经营。
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进行转让、出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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