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网上办理年报流程
营业执照年报办理流程如下:1在浏览器搜索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开网页,点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后点击企业年报,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登录成功后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3选择填报的年份,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根据提示进行填写,按照页面流程填写。
4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浏览自己所填录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提交确认后,将会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年报信息。
营业执照年报网上怎么办理营业执照年报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选择【新用户注册】,如果是个体的话开始新用户注册那出现的【企业】下拉菜单选择【个体】注册即可填报。
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
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
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
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
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点击箭头处“使用帮助”。
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
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
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
【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
【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
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
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
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
法律依据: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三条1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营业执照网上年度申报流程法律主观:现在网络越来越方便人们的生活,很多事情我们可以足不出户的在互联网上就可以办理了,同样的营业执照年审可以在网上申报了,大大节约了经营人员的时间,也提高的办事效率。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营业执照年报的网上申报流程。营业执照年报网上申报流程1.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2.查到所在省市点击进入3.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4.选择【新用户注册】5.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验证】,验证通过后再旁边设置密码,然后选择登陆。密码为了防止遗忘最好的是用注册号的后6位。用户名直接用注册后即可。6.登陆需要填写手机号接受验证码,验证码来得比较慢。7.登陆后选择【年底报告在线填报】--选择【2015年度】8.按要求填写,可以选择是否对外公示9.填写完毕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出资情况这块点击【添加】将各个股东的出资时间填上。10.【保存并下一步】资产状况这块让贵公司会计出具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按要求填写,可选择是否公示。11.【保存并下一步】来到对外提供保证担保信息,如果没有可以【保存并下一步】12.下一步来到党建信息,没有的情况下照图填写13.再下一步到了预览并公示,查看下如果没有错误就选择【提交并公司】如果需要打印年报信息选择【预览打印】查看预览按ctlr+p即可打印14.提交以后再到企业信用网查询你公司信息就能查看年报信息了,年报信息2016年报2015年度2017年报2016年度,2016年注册的公司2017年再做年报即可。注意:股东及出资信息:按照实际出资情况填写,如果在栏目中有的单位不涉及可跳过。资产状况信息:按照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填写。党建信息:如果没有党员就填“0”。党建信息填写:无党员填写“0”。社保信息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报填写信息时比公司年报的填写信息少两个栏目,左侧栏目“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是没有的,其它信息填写基本相同,在社保信息填写时需要重点看一下。注意:如果社保信息没有就填“0”。以上就是营业执照年报网上申报流程,具体的年检内容要是当地的工商局的官网为准。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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