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3:52:55

可在当地工商局办理,即:襄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周期一个月;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先工商局核名,准备好法人、全体股东、经办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股东占股比例、注册资本、营业范围等基本资料;5个工作日后工商会出具核名通知书;

再做好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并准备好办公场地(即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提交至工商局窗口审批;

10个工作日后,经办人可去工商局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执照领取后,需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再预约银行,带上公司全套材料,办理银行开户,10个工作日后在银行柜台领取开户许可证;

6:拿到开户许可证之后,再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湖北营业执照注册流程图

法律主观:一、注册公司办营业执照流程办理营业执照流程: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4、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二、建筑公司注册所需材料1、股东、法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2、名字、经营范围。3、资本及出资比例。4、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在开发区可由开发区提供)。5、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6、其它材料。三、建筑公司注册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10、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11、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湖北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新用户需先进行“注册” 。

进入身份认证平台页面,点击“注册”进行新用户注册;也可点击“支付宝登录”进行扫码登录。

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新用户注册。

点击“企业设立”进行业务办理。

网页跳转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点击“首页”。

勾选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1、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登记自主申报”。 2、涉及前置许可的的企业点击“名称预先登记”。)

在右上角点击“新办”,进入“名称登记自主申报”流程。

进入名称自主申报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保存并下一步。(1、检查是否可用。2、保存并下一步。)

进入“补充材料”页面,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完成并提交”。

名称自主申报“完成并提交” 后,系统生成《承诺书》请勾选“同意”,并点击“确定”。

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编号”,点击“设立登记”。

进行设立登记信息填报页面,每一个页面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进入上传资料页面,红色“需上传”字样是必须上传项目,点击“上传”进行资料上传。

点击上传选择“浏览”或“手机扫码上传”(手机扫码上传可以用QQ软件扫一扫进行资料上传)。

相关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并预览”。

选择办理流程,提交资料。(网上提交电子材料需进行电子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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