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井陉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12-02 15:28:30

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如下:1、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主要生产设备清单等文件;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4、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如下: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2、散装食品销售;3、特殊食品销售;4、其他类食品销售;5、热食类食品制售;6、冷食类食品制售;7、生食类食品制售;8、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9、自制饮品制售;10、其他类食品制售。

综上所述,办理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的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等,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方法如下:1、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主体资格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经过原件核对后,提交营业执照;2、到办理中心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人员对符合申请资格的申请书进行预审,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做出受理决定,对于符合审批条件的,相关部门可以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则需按要求修改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3、食品经营者在工作日内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申请食品检测,管理人员依法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4、检测符合规定后,即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三)与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5、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石家庄现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办理,去哪办,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部门:石家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条件和程序如下:

事项名称:食品流通许可证设立

设定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申请条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

办理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食品分区);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先取得营业执照,然后到辖区部门提出申请;

受理部门向申请人发放申请书等文书表格,并一次告知所需材料;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现场核查;

核准;

颁发许可证.

办理期限:

凡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且手续完备的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证。(节假日顺延)

时限说明: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进行换证登记。

受理部门:

石家庄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51号4楼419室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六、日休息

参考资料:http://www.sjz.gov.cn/col/1354693486052/2015/12/21/1450677651743.html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