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服务

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发布日期:2020-01-14 11:50 已有0人浏览并咨询

  • 微信:
  •  15630121999 15630121999
  •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 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 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 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6日。

四、 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 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 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以上就是今天的所有内容啦。更多详细内容,请咨询坤明企服小编。

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通过上面的了解,我们知道了"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相关知识信息,如果您对此类业务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向我们的专业顾问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标题: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链接:http://m.sjzzzdb.com/wt/gswt/671.html

百度搜索: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搜狗搜索: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

360搜索:速看!总局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